为保障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及教学设备的完好,特制定临时借用教室规定如下:
一 、各单位借用教室,需提交书面申请,注明使用教室的时间、用途、人数,加盖学院或分团委公章,提前两天到教学区E1-210办理借用手续(周六、周日不予办理)。
二、为不影响正常教学,原则上学生活动不得借用教室多媒体设备。各单位大型活动需要使用时,需在申请上加注使用多媒体教室人员姓名,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并由教师本人或委派学生领取钥匙,进行操作,学生不得在无教师委派的情况下擅自操作及使用多媒体系统。
三、非正常操作或学生擅自使用导致多媒体设备损坏或室内设施损坏影响正常教学,由借用方签字人及使用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不得举办各类带有商业、宣传性质的补课班、辅导班及讲座,不得在教室内搞文体活动,不准举办联欢会、联谊会或茶话会,不准聚餐、吃零食,不准在教室乱贴、乱挂、乱扔杂物。
五、已经安排使用的教室,不得随意改动使用时间、用途及地点,不得擅自占用教室。
六、学生借用教室需持本人学生证或校园卡,借用人有责任保证教室内设施完好、桌椅整齐及卫生清洁。
七、教室使用后请关好门窗和电源,钥匙主动、及时送还。
教学事务与校园环境中心
教室借用申请表.docx